返回第十五章 版权(1 / 2)六零香江摆地摊,全港喊我大佬首页

丁凯文从帆布背包里抽出叠得整齐的合同,轻轻推到叶湘面前:“丽的电台那边看中了你的《包青天》,找到报社,说想把小说版权买下来。”

港城这几年,娱乐主要是两条路——电影和电台。电影是大银幕,不过票价贵,还只集中在闹市区几家影院,寻常人家难得进一回。电台不一样,只要有一台收音机,不管是唐楼、寮屋,还是工厂宿舍,一拧开关,家家户户都能听,受众不知多了多少倍。

叶湘伸手接过合同,逐字逐句地看,连小字备注都不肯放过。她看得极认真,眉头轻轻蹙着,仿佛在解一道关乎前途的考题。

半晌,她放下合同,抬眼看向丁凯文,指着其中一行条款,语气平静倒:“这条写着,千字二十蚊买断《包青天》版权。这一条款太含糊了,必须写清楚,仅限电台有声改编权,不是全部版权。”

她顿了顿,又指出第二处:“还要加一条,使用年限五年,到期自动终止,版权归还作者本人。”

紧接着,她又点出第三处漏洞:“另外,要注明电台无权再转授、改编成影视、舞台剧等其他形式。”

一份在旁人看来优厚的合同,在她眼里满是漏洞。真要是稀里糊涂签了,日后必定吃大亏。如今电台红火,过几年有线电视兴起,到时候影视版权才是大头。签了这合同,版权就存在纠纷。丽的家大业大,打官司她肯定赢不了。

叶湘把合同推回去,神色很不好看:“这三处必须修改,不然这字,我不能签。”

丁凯文是受徐浩文所托把合同带过来的,并没看合同。这会听叶湘一条条点出其中陷阱,他眉头瞬间拧成一个结,语气里满是愤然:“这些人,心也太黑了。”

但凡沾到银钱利益,从来都没有小事。他原本只当是电台看中这部小说、诚意合作,没想到对方竟藏着这么多算计,一门心思要挖坑给作者。亏得叶湘心思通透、懂行识规,没被这突如其来的合作喜讯冲昏头脑,若是换个懵懂新人稀里糊涂签了字,日后哭都来不及了。

叶湘对此神色平静,没多做一句评价,只从桌角拿起一叠写满工整字迹的稿纸,正是她刚完稿的《包青天》第六个单元——《铡包勉》。

故事里的包勉,是包拯兄长与大嫂的独子,也是他嫡亲的侄子。包拯出生不就就丧母,全靠大嫂哺乳抚育、视若己出,才得以长大成人、于情于理,大嫂都是他的再生母亲,与包勉更是亲如手足。可偏偏包勉贪赃枉法、罪证确凿,摆在包拯面前的是秉公执法、铡刀问斩,还是顾念亲情、徇私包庇?

这份法理与亲情的极致拉扯、两难抉择,最是揪人心肠,也最能抓住读者的心。

丁凯文眼睛一亮,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伸手接过稿纸,低头就认真读了起来。